达州市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大巴山南麓。地处北纬30°92’-32°20’,东经103°29’-108.23’之间。北接陕西安康和湖北十堰,南与广安市接壤,东、东南与重庆市万州区城口县、开县及重庆市梁平县、垫江县相邻,西抵巴中市和南充市,是川渝鄂陕四省。达州人民早在“川陕革命根据地”时期,即为中国革命作出过无私奉献,徐向前、李先念、王维舟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块赤色土地上留下的动人事迹,至今碑于众口。新中国成立后,老区人民发扬红军精神,艰苦创业,使具有光荣历史的达川地区形成了自己的经济优势和独特的文化风情。达州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类型。由于地形复杂,区域性气候差异大。全年平均气温14.7°C-17.6C°之间,无霜期300天左右。全市雨量充沛,年平均雨量在1076至1270毫米之间。旅游资源。主要有:古文物之珍品──渠县汉阙,现存数占全国四分之一,有集佛、道、基督三大宗教神灵供奉一处的达县真佛山庙宇;有不是三峡而胜似三峡的宣汉樊哙百里峡风光;还有雄浑古朴、幽静清雅的省级达县铁山森林公园和省级大竹铜罗山竹海公园;万源市八台山云海有“川东峨眉”之称,达州市凤凰山公园秀丽精巧。景观:九龙湖,南江升钟,真佛山,铁山森林公园.
达州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